购房合同写2人名未收房,房产证未做,离婚后,去公证处公证:男方付给女方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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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3-1-23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房合同写2人名未收房,房产证未做,离婚后,去公证处公证:男方付给女方20万,房子产权归男方,待房产证出来后过户到拿方名下。签完公证去收房,填房产证产权份额,女方故意写50%,男方发现了要求重新写,女方不同意。男方能拿之前的公证书要求改为男方占最大份额吗?并起诉女方违反公证协议吗,对产权归男方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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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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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在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合同义务,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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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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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议有效,写那个份额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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