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学前幼儿班可以持续办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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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3 10: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灌阳县文市镇集全村小学,隶属灌阳县教育局管理,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学校。其附属幼儿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起完全由学校经营管理,招收4----6岁学前儿童。学生午餐食堂人员,教师应用,都是由学校组织。每生每学期交费壹仟叁佰元(包括四百元午餐伙食费,一百元午休托管费,七百五十元保教费,五十元识字资料费,秋季学期还有一百元学生保险费)除每月按合同约定的壹仟八百元教师工资外,几乎所剩无几,当然也就没有将所收费用上交教育局。在教育局纪检人员检查指导工作时,则指出本校有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行为,建议校方以承包形式租包给个人。校方则坚决不同意。理由是:一、学校既然是公立制,其附属幼儿园至少是本校的集体组织,不可以私人承包的形式出租。二、办这样一个幼儿园,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最终目标是为基础教育服务,意在提高教育质量。三、除学生伙食费、教师工资外,所剩资金全部归算于学校日常公务开支。四、为方便当地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条件,让当地幼儿享受到优惠的学前教育,我们何乐不为?鉴于有的人所说的“既不得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我们更不苟同。眼下乡镇幼儿园(隶属乡镇中心校管理,大致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收费包括保教费、卫生费、午餐费,出车接送费,另还有统一服装类,大约两千多元每生每学期。相较之下,我们确实只考虑到乡村孩子的入学优惠。怎么就是“私设小金库”违法了?另将所剩无几的有限资金投入学校公务开支,怎又是“账务管理不合理”呢?私办幼儿园,完全以营利为目的,“收费越高,质量越好”的怪圈麻痹着部分群众,竟然合理、合法又合情。特在此提出这一问题,亟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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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0: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须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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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0: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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