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正好分期购买了一部手机,还剩最后这一个月就全部还完了,确找不到收款方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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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3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正好分期购买了一部手机,还剩最后这一个月就全部还完了,确找不到收款方的人了,现在给我发来短信多加了30元了,请法律给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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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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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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