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17年5月,借了1万人民币,对方要写下借款四万元的欠条才肯借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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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在2017年5月,借了1万人民币,对方要写下借款四万元的欠条才肯借一万,后签下四万借条获一万借款。后想还款一万,对方要求还款4万,协商未果,于2018年12月,被借款方告上法院,借款人未去法院,在手机上查的判决要求还款五万六,含利息五万六千元。现2019年12月29日,借款人想还这个钱,但是不知道要还具体金额多少?跟被借款人联系又怕对方狮子大开口?因为自身经济不是很好的原因,有没有好的办法可以协商尽量少的还款金额。不知道该找怎么样的部门帮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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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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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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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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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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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为了借钱,也是不折手段了。只能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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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直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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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0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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