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女儿出资购房一套供我俩居住,产权人是女儿,证上也有写我俩夫妻,户口本上是三人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6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十年前女儿出资购房一套供我俩居住,产权人是女儿,证上也有写我俩夫妻,户口本上是三人。十年前女儿嫁到宝山,二年前她婆家遇拆迁(是上海本地人宅基房),现分的住房要再二年后能到手。请问一:到时房子到手等办产证时我女儿有权写到她们小俩口的房屋产证上吗(因女儿出嫁时户口还留在我桃浦),如果她公婆有想法不同意而女婿同意怎么办,我问的主意思是我女儿到时有没有在房证上写名字(小俩口是很恩爱的,。再想问一下:我今年72岁了,有肺气肿,爬三楼不行了,近月己将自已的唯一住房出售了,等房款收齐后再买间一楼的,到买好后房证上仍旧写女儿为产权人,但朋友说不行的,理由是女儿已结婚了,我买的房子就成了我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了。请问有此说法吗。谢谢您们给我指点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再购买房子全部都是由你们父母出资,只登记女儿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自己的房子出售,然后再买一套房子登记在你女儿名下,如果不需要贷款也不需要你女儿额外出钱的情况下,法律认定为你对你女儿的赠予,与你女婿无关。
其次,你女儿家房子动迁,宝山私房,要具体看她家里的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及安置协议如何签署等,并不是现在就可以确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女儿可以加上分得的动迁房,你今后买的一楼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女儿如是拆迁安置对象,有权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屋。
2、你出售房屋后重新购房登记你女儿个人名下,属于你女儿个人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4 1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征收时户口在册,且全体安置对象同意情况下才能上你女儿名。父母婚内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