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与原企业不是同一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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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3-1-24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78-86年在厂办劳动服务公司作临时工(待业青年),86年被原企业招为合同制工人.到2020年退休时,经咨询社保局经办处,认为企业的劳动服务公司与企业是两个单位.将我们作临时工的8年不予认定工龄.理由是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与原企业不是同一单位,劳动服务公司是集体所有制而而国营企业是全民企业。请问我们的工龄该不该连续计算.企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与原企业是否是同一单位?,如果不是,那厂劳动服务领导为什么原国营企业任命派遣而资产也是国营企业出,他的债权、债务、人员也有原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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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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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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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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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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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4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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