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扬州,因家里旧房破损开裂,必须要进行翻建。我家老宅的地里位置:座北朝南,东面为河道(距老宅4米左右),西面邻居为新建的二层楼房(与老宅西墙中间间隔1.3米),北面原为池塘,邻居与我家处于池塘的南北两边,后集体将池塘填平,北面邻居在填平的地方建设了东西8米左右的厢房做为车库(占用原池塘的大约60%-70%左右),厢房南墙面距我家老宅北墙面大约4米左右(最近的,最远的距离6米左右,间距承三角形状态)。我家翻建规划:受东面距离限制,新房只能建二层四间(南北9米,东西10米),高度与西边邻居相同,南墙面与西边邻居新房齐平,中间巷道间距不变,北墙面距离北邻居厢房南墙面预留1米作为滴水,现村级申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但在邻里协商时,北面邻居以采光为由,不同意我家建楼房(二层),只同意建屋架结构的,所以想咨询一下,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法律层面的具体规定,我家该怎么协调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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