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为百分之一,没有注明是按日计算或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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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5 02: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为百分之一,没有注明是按日计算或年计算,已经逾期8年还未办理,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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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2: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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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2: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提出的这个问题:
首先,你需要明确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原因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房产开发商承担的是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义务,即办理产权大证后,通知业主办理后,即不存在违约责任了。若开发商的产权登记大证迄今为止尚未办理,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你也可以根据你所购小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实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方向。
其次,根据你的所述,已逾期交房8年,那么你们签订的合同应当基于2000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在该范本第15条产权登记第二项约定的是已付购房价款的%(当然也有可能另行约定,具体应当以你的合同内容为准);
第三,在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若你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通过诉讼解决的话,你可以诉请法院调整,结合你迟延办证长达8年的情况,法院一般也是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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