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聘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是6000,未工作满一个月用人单位觉得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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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应聘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是6000,未工作满一个月用人单位觉得不合适,把应聘者辞退,工资是2100/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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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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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除非有工资机构,包含了绩效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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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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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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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了,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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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你这个事情的看看证据材料才能给你分析怎么做比较合适,需要的话咱们可以约一下发材料看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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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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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08: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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