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2021年11月6号于厦门创新创业园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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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2021年11月6号于厦门创新创业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车已经停在划线的停车位内,本人在办公室上班,下午2点半左右被交警通知车被撞,对方开着货车撞到了停车位上的我的车子,交警跑对方全责。当晚与对方司机商量后续维修期间赔付本人上下班打车费用。之后每天两次打车费订单截图发于对方微信。今天14号车子维修完毕,让对方转账打车费,对方耍赖不赔付,总共287元,对方坚决只赔付150元,而且态度恶劣,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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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律师帮忙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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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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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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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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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律师帮忙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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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5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确实不应该耍赖,可以起诉至法院去。
2、当然,就诉讼经济来讲,协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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