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条件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3-6-19 12: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咨询了解情况; 2、拟办药店从业人员报名考取上岗培训合格证; 3、申请材料准备; 4、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 5、当地食药监管局对材料格式与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5日内发《补正材料通知书》; 6、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现场核查; 7、符合筹建条件的,公示7日,无特殊情况的,发同意筹建通知书;不同意筹建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8、验收材料准备齐全的,申办人提出筹建验收申请; 9、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县城药店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验收(或由市局委托县局验收),乡镇、村级药店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现场验收; 10、验收合格的,到市局领取许可证;验收不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3-6-19 12: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3-6-19 12: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1.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2.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并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简称《GSP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