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年。以前签过几次合同。今年没签。现工厂给我换工作。想逼我自己辞职。问我有什么方法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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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9-2 08: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你自己主动要求辞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别的就没有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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