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与销售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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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0 12: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但是,经商场销售的保温杯因该产品存在缺陷发生爆炸造成了李先生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故李先生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保温杯的生产厂家明确的,李先生可以选择要求销售商或者生产商甚至销售商和生产商一起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生产者若能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如果是因销售者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在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情况下,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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