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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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0 22: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青银发[2006]150号文件。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招用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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