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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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1 17: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一方提出离婚的,我国《》第二十五条把离婚的条件定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是,这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规定,不好掌握。这个《意见》将《婚姻法》规定的做了一定的“量化”或者说具体化处理。这样,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也就有了较一致的标准,不致于只凭法官个人的判断行事了。我们法律工作者为了方便,通常称之为“离婚条件”或“离婚标准”。这些具体条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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