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抵押权人允许要求处分抵押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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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3 1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下列条件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地产:(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达成推后履行协议;(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发行到期债务;或者抵押人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推辞履行到期债务;(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5)抵押合同约定其它条件。有上述条件之一,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允许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允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告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先后顺序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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