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派遣能给派遣公司带来什么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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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3 12: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专门规定劳务派遣违法后果的只有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有关劳务派遣主体违法方面存在明显立法盲点:(一)劳务派遣主体资格违法的法律后果不明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必须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而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公司,才有合法资格开展劳务派遣。不具备该法定条件而开展劳务派遣的属于劳务派遣主体违法。这一情形是否适用第九十二条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中有关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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