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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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7-10-9 0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员流动问题已经非常普遍,在外地工作的夫妻也已经是越来越庞大的一个群体,对于这些在外地工作,户口仍在老家的夫妻涉及离婚时应当在哪里办理呢?是不是必须回到老家办理?本律师办理了多起外地户口的夫妻离婚的案件,也接到很多这样的咨询电话,为了解开这些人的疑团,本律师现给予详细解答: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必须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二、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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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您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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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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