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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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4 08: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离不开另一方的支持,对已实现的经济利益无疑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在离婚时尚未实现的经济利益的处理,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婚后取得的经济利益能否作为共同财产,此情形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当智力成果(比如著作权)在婚前已经创作完成并发表,只是在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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