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和低价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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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4 12: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所述“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这里的“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是指对其股权的转让价格进行核定,再按“财产转让所得”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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