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角球听不听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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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6-22 12: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规则是: 球员在哨声响起之最起脚 将被视为无效 连续两次将被警告 连续三次无效将被罚黄牌 在哨声响起之后超过三秒还没有起脚 也被视为犯规 罚黄牌 正规比赛 的角球 任意球 点球 都要听哨声发球 但球门球 界外球发球时 裁判不吹哨 但发牌人员发球时间过长 也会被视为恶意拖时间 而被判犯规 新规则是 如果真的是罚球的球员要求不鸣哨即踢球并得到裁判同意,或者是裁判询问是否需要鸣哨踢球而罚球的球员说否,那么在裁判未鸣哨,就开出球的话,是被允许的,因为得到了裁判的默许..毫无疑问,裁判对及吉格斯这次的“混水摸鱼”起了纵容与默认的作用,而且事后被人问责的话,,裁判会肯定地说:“我征球了攻方意见,攻方要求不鸣哨,我同意了。”以此证明裁判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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