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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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6-28 17: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前不久下发的通知,此次养老补助发放范围是:凡年满60周岁、2003年1月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农村居民的。今后达到上述规定年龄的此类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助。
陕西省将对上述人员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执行。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6元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新型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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