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有必要制定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还不具备完善的制定法的条件,因此,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成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根本大法.在建国初期,它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颁布的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部宪法,适应了当时具体条件,适应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需要制定的.它是“共同纲领”的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对于当时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动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