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顾客回家,在她家喝水,让她老公发现说我是强奸未遂。这种说法成立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7-3 08: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成立。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你一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二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三没有表现出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主观意愿。喝水、到他家,这两点和强奸罪一点关系也没有。未遂指上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已经开始施行,没有成功插入,才叫做强奸罪犯罪未遂。如果他因此向你索要经济赔偿并成功,涉嫌敲诈勒索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