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新罪,能否再适用假释,(是否具有再犯罪危险,不予假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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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9-4 20: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再适用假释刑法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此结论如上。按道理来讲罪犯假释期犯罪、二次犯罪等,不意味罪犯不能再次改造为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更何况有一些犯罪是过失型的,比如交通肇事),而符合假释条件。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对假释期犯罪、二次犯罪的罪犯再次使用假释监狱、法院、检察院驻狱检查室都控制的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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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4 20: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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