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严重的肺结核,被公安机关强行行政拘留了,延误了病情,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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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9-6 11: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肺结核属于慢性病,一般在治疗上必须坚持完成6-9个月的疗程,个别情况需要12个月以上;而行政拘留日期为1至15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应该不会因为拘留就延误病情吧,你如果能够通过司法鉴定证明是在拘留期间内因为没有治疗、病情恶化的可以要求赔偿。
另外作为慢性传染病人,在被拘留前你是否向办案单位和拘留场所告知并出示相关病历 ?如果没有的话,办案单位及拘留场所都不会承担责任的。
最后一点,在行政拘留前你就有病,所以即使拘留确实有延误病情治疗的情况也不会有太多的影响,所以即便会赔偿也不会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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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6 11: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去交涉,或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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