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到工伤指定场所评残还是到交通事故指定的地方评残?还是到这两家所指定地方同时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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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9-12 14: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规定你只能在两者中选一种,法律规定如果按工伤处理了,原来交通事故得到的赔偿,工伤处理机构(一般指社保基金)有权追回。实际生活中很少有社保基金会这样做,毕竟太费神了。你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然后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找出租车公司(可能还有保险公司)赔偿。你申报了工伤,在认定工伤后,让单位到社保申请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按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向社保领取伤残金。最好是先交通事故伤残金赔到了,再去领工伤的。这也是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的有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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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2 14: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看你是因为什么受伤。如果是因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就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然后到指定的医疗部门,进行伤残等级认定。有关单位应该协助。如果是交通事故评残,必须是事故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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