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06年11月的北京经适房转商新政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2-9-10 1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刚刚买卖完经济适用房,我来告诉你吧1、经济适用房买卖必须满5年才能上市买卖,至于你卖给谁只要买方在北京上养老保险满一年就可以有买房资格,名下没有第二套房子就不会多负担税,就算有税也不是你交,你只需要收净房款就可以,其他税款全部由买方来掏,卖房、看房、签合同时都提前声明。2、关于回购证明,北京各区县都有最低的一个价格,比如丰台是16000等,别的区县不知道,你问下附近的中介他们经常办比较明白,别开太低,太低的话国家会优先回购你的房产,太高买方会负担很高的营业税,相关部门是不会告诉你最低回收价的,而且08年以前的经适房可以上市买卖3只要是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上市买卖,也需要交10%的收益款,只要你的房子是08年以前的房子就可以上市买卖,比如说你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9-10 1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还是征求意见阶段,未正式实施。2、如果新政未有明显改动的话,第10条是指购买人为外地户籍的家庭,如果你为本市户籍,不适用本条。3、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的,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再次上市出售时,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