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关于车损定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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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9-12 16: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一般情况下,赔偿数额是按评估价格的。
所以选择适当的评估机构会比较重要,不同的评估机构、不同的定损员等评估的损失额都会有差异的。2、你如果对定损的价格不满意,可以要求原机构重新定损或者向上一级的定损机构再进行一次定损以否定原定损价格。具体委托程序和准备文件要参考当地的规定,你按当地规定的要求准备材料就可以了。3、对于定损是否有属地原则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法律暂时还没发现有这种规定。但是地方上的规定却有规定需要按属地原则,比如说广东省、陕西省,它们一般会规定需要在事故发生地定损。建议你先查一下你所在地方的规定和对方车辆登记所在地的规定,如果都是规定要在事故发生地定损,还是自己的地盘比较好。况且对方起诉也是在你所在地的法院吧,所以你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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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2 16: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服他们定的车损, 你就申请重新鉴定,至于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车损由保险公司定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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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2 16: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失定价,是由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政府物价部门进行鉴定。政府物价部门会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车辆的损伤程度、维修费用、是否需要更换等的现市场价,结合车辆的使用年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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