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解雇员工,应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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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9-12 13: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您可以根据以上规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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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2 13: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和公司协商一致的话,可以不过去即解除合同,这个是可以要回补偿的,一年一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公司如果强制解除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一年二个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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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2 13: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走司法程序,与该官司打官司,按规定他可以赔偿你12个月,双倍工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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