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男方家不让女方见孩子,说18岁之后再见吧!怎么办?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2-9-20 17: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探望权任何人无权剥夺的,即便是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协议等,只有不适合见孩子,不利孩子成长的会被禁止而已。2,你可以去法院诉讼,要求每周或者每月探望孩子几次,对方必须配合等。比如可以约定见面的时间、地点等。见证人只是对这个事实起证明作用,他也没其他办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9-20 17: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1、离婚后不与小孩生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所以你去幼儿园看你的孩子是合法的,不会违约,而且我认为你之前签的协议中“一个月只能看一次孩子”的约定是无效的。2、如果对方阻扰你行驶探视权,你可向法院起诉。3、在起诉前你应该通过录音等手段取得相关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9-20 17: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对一个月后在不让见可以告他。你们又没规定见面场地到那看都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