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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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10-8 13: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社保给你的是伤残津贴,而公司有给你一份力所能及的简单工作,而发给你的报酬,两者并不冲突。四级伤残津贴标准wei 为本人工资的75%,如果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上述,请参考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区域不一样,可能要求不一样。上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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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8 13: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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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8 13: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份工作还是在你同事发生工伤的单位吗?如果是同一个单位没什么问题,如果不是同一个单位,严格意义上讲他的劳动关系还是在和原发生工伤的单位的,再新建立的劳动关系不能影响之前的。但是结合你的情况本来也是单位给提供的,不有人闹事就没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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