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者尊严权的行为有哪些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1 12: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严权,又称人格受尊重权,即消费者在进行消费行为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在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人权的保护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人格尊严作为人权的基本权利,也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得以体现。经营者应当尊重每一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以及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具体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一、收银员在工作岗位当众喊“你拿我们东西了”,如情况不属实,其行为侵害了顾客的名誉权。二、查验小票。由于超市的销售的物品主要是动产,针对动产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消费者在超市收银处交付钱款,超市工作人员把商品交付给消费者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