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和州牧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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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6-8-30 13: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刺史西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元封五年(前106 年)初置部刺史,根据六条规定监察各州,称“六条问事”。本为监察官性质,其官阶低于郡守。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初又改旧制。不久复称州牧。东汉除首都设司隶校尉以外,在外十二州,每州设刺史1人,秩六百石。灵帝时,各地农民起义爆发,朝廷为加强镇压力量,于中平五年(公元189年),改刺史为牧,往往派朝中大臣出领州牧,其权势至大,地位较郡守为高,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自三国至南北朝,各州亦多置刺史,一般以都督兼任。隋以后,刺史为一州的行政长官。其间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两度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但不久均复旧称。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兼领驻在地的州刺史,所辖境内之州刺史均为其属官,刺史之职位渐轻。宋制以朝臣充知州,称“权知军州事”。清代以刺史作知州的别称,和前代的刺史不相同。州牧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后废置无常。东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设州牧,并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如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袁绍为冀州牧,都等于割据政权。以后历代设都督、总管、节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废。唐宋时惟京师或陪都地方最高长官以亲王充任者,尚称为 “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废。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别称,实际上远非东汉州牧之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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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30 13: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州刺史,行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之权,其秩为六百石。州牧,行一州之军政大权,其秩为两千石。 东汉承西汉旧制以县、郡(国)、州为行政单位,并以州来划分。县为最小行政单位,其长官于大县称长,小县称令,皆听命于郡之太守,国之国相。郡设太守,国设国相,掌管一郡(国)的行政、财政、税收、治安大权,皆为秩两千石的官职。而州则设州刺史,行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之权,其秩为六百石,比太守低得多。但,在黄巾之乱后,为了加强对地方得控制,汉灵帝听从太常刘焉的建议,将州刺史升格为州牧,行一州之军政大权,其秩也为两千石。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9227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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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30 13: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州的检察长官叫刺史,刺史开始只有检察权,发现问题就向皇帝报告。 后来刺史的权利越来越大,兼有了行政权和军事权,刺史也改称州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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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8-30 13: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州的检察长官叫刺史,刺史开始只有检察权,发现问题就向皇帝报告。 后来刺史的权利越来越大,兼有了行政权和军事权,把秦朝以来的郡县二级制变成了郡县州三级制。刺史也改称州牧了。州的检察长官叫刺史,刺史开始只有检察权,发现问题就向皇帝报告。 后来刺史的权利越来越大,兼有了行政权和军事权,把秦朝以来的郡县二级制变成了郡县州三级制。刺史也改称州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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