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化疗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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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7-5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医疗期如下:第二条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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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5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解除劳动关系第一,医疗期和医疗期间的工资。职工有权享受大病医疗期,在医疗期的具体规定是根据妈妈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一般来说妈妈的工作时间累计应该超过二十年,就意味着有24个月的医疗期(而且确实无法治好的这个医疗期还可以延长,当然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因此你的情况还可以继续治疗,在医疗期中间,如果单位员工手册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医疗期的工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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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5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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