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方案细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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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7-6 20: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明白卡认定对象凡现为灵寿县户籍、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教龄补助标准为每个教龄每月20元。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在此次认定范围。首次发放教龄补助人员须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其余未到龄人员的补助待其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个人申请程序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认定工作小组”对本人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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