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 有一个女儿今年8岁、两位老人均65岁。2006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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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7-8 09: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一般是指扶养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承担被扶养人父母的生活费的前提是被扶养人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扶养人虽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但是属于残疾人或精神病患者,赔偿义务人仍要承担20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3、被扶养人为未成年子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到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为止。另外赔偿费用 另外提供赔偿手册,基本包含全部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你看看对你赔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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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8 09: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有诉讼时效中止情形的证据,否则,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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