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一些关于《伤仲永》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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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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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9-7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 《伤仲永》是一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 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 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一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参考资料:老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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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9-7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伤仲永》是一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本文的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一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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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9-7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文章和翻译的话网上都有 你自己去搜很快就可以搜到了其实很简单看翻译就知道了就是一个天才小孩因为他的爸爸不重视后天教育而使天才变成庸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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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9-7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è):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è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 《伤仲永》是一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 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 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一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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