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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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2 12: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行驶国家检察权的重要形式,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为防止检察机关对此权利的滥用,必须对此进行监督。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的监督方式主要有被害人和被不起诉人的监督、侦查机关的监督、上级检察机关监督、和本级检察机关自行监督。(1)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应当递交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被害人、被不起诉人没有书写能力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其口头提出的申诉制作笔录。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提请复核的意见书后,应当交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审查起诉部门指定检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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