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对用户中止供电?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2 12: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1)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2)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3)受电装置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4)用户注入电网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在规定期限内不采取措施者。(5)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6)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者。(7)违反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8)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1)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2)确有窃电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