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商营业执照应如何转户,应找哪个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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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4 17: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第2款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对于你而言,首先需要要求原个体工商户到工商局办理歇业手续,缴纳营业执照。然后你再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工商管理局令第86号)第2条规定,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申请表格内容包括了字号名称、经营范围等)。中国人名换外国人名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则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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