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中不可抗力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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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4 22: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在各国法律中都是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将导致当事人被部分或者全部免责。而像你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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