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申请公租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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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7-13 2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江津公租房管理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同时在重点产业企业就业达半年以上或夫妻一方在重点产业企业就业达1年以上,且在就业地无住房的,可申请居住公租房,不受户籍限制。若夫妻双方均不在重点产业企业就业的,须将公租房退还公租房管理中心。区外来津就业人员,凡在我区重点产业就业,另一方在我区支柱产业企业就业的人员,可由本人申请落户江津,享有我区居民的子女教育、就业、就医等同等权益,详情请咨询江津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不过地点没找到,自己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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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13 2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参照重庆公租房管理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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