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婚姻法关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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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7-13 21: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两套房子如果男方和前妻协议好了分配方式,可以凭离异协议和离,婚证去房管部门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变更房产证上持有人姓名,因为是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所以,不产生任何税费,只有工本手续费几百元搞定。第三套房子给孩子,也可以凭离异协议和上面说的证件和方式,析产过户给离异协议上说明的那位孩子,也可以以析产方式过户,不产生税费。第四套房子婚后写女方名字,只要有结婚证和房产证,这房子贷款还清没有抵押,那么花费二百元搞定。也是没有任何税费。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事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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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13 21: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三套房子,无论男方打算怎么做,都属于他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女方无关。至于婚后准备购置的第四套房,即使写的是女方的名字,也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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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13 21: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三套房都涉及男方前妻或孩子,加名都必须征得前妻同意,且只能将男方拥有的产权部分赠与。第四套房屋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婚前赠与的话应当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即应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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