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签了一年劳动合同,现才5个月。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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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9-1 14: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非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金,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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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 14: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须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之后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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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1 14: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劳动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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