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啊??代扣代缴义务人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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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10-23 15: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转让的是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的股权,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转让财产所得,税率为10%,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的转让,财产净值就是原股权金额,重点是依据转让合同,看是否有股权转让收益。三、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四、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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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3 15: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1\旧税法.2\投资公司不享受两免三减半3\这个不是的.07年的时候做纳税调减的.以前年度做的是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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