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信社取钱。银行工作人员给错了我。后来银行的人到我家要回钱。我把钱用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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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10-26 2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数额有多大。有个法律概念叫不当得利,参考一下: 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个人认为,这个钱你应该想办法及时还上,否则对你没什么好处的。希望你这个问题早日解决,以免日后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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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6 2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只适合银行少给你了钱,但如果银行多给你了,最好还是把钱还给人家吧,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得给。除非你有充分的理由能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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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6 2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要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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