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郭家村乡义寺土地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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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0-14 17: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师父,在百度搜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所有权、使用权证书;产权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你们当地的庙宇土地使用证应当到当地土地局申请办理,寺庙应当提供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相关资料,以便土地局审核,确认权属,颁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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