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捡到的东西,拾到者有没有保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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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3-10-22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位朋友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对于遗失物拾得人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对于你刚说的本案,我个人认为让拾得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太妥当,有失公允,应根据案情来确定其承担的比例。因为丢失人一定的过失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儿意见。对于本案确实还有许多争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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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2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所说,该男士没有对戒指实际占有,没有保管的义务,法院判决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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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2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拾到遗失物负有保管责任,同时寻找失主并归还或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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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2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士捡到戒指是真实的事实,而其扔掉戒指无充足证据证明时,则是虚假的事实。因此,男士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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