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年9月份受伤:止今未上班:现在停工留薪期以满:但是一只不能上班;医院要求继续治疗:我在治疗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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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10-22 11: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从上面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你在停工留薪期间薪水不变。二,如果你继续治疗,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延长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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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2 11: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工伤,可以找工商局了解,可以一次性理赔,也可以延时,具体要看工商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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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0-22 11: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按照工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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